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5表 |
|
部门: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859.52 |
632.56 |
226.96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749.96 |
523.01 |
226.96 |
|
20404 |
检察 |
695.91 |
523.01 |
172.90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517.37 |
517.37 |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78.54 |
5.63 |
172.90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4.05 |
|
54.05 |
|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4.05 |
|
54.0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16 |
54.16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3.87 |
53.87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16 |
15.16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8.71 |
38.71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29 |
0.29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29 |
0.29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1.04 |
11.04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04 |
11.04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04 |
11.04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4.35 |
44.35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4.35 |
44.35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4.35 |
44.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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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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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6表 |
|
部门: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13.8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2.19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03.50 |
30201 |
办公费 |
9.41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70.49 |
30202 |
印刷费 |
0.03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30103 |
奖金 |
182.16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7.8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0.75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8.71 |
30206 |
电费 |
7.3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04 |
30208 |
取暖费 |
1.07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
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29 |
30211 |
差旅费 |
3.56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4.35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8.08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5.46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57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47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05 |
生活补贴 |
16.57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20.96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4.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93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2.71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8.68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26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530.37 |
公用经费合计 |
102.1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公开07表 |
|
部门: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8表 |
|
部门: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公开09表 |
|
部门: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栏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
行次 |
|
1 |
2 |
3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53.48 |
62.74 |
18.12 |
|
1.因公出国(境)费 |
2 |
0.00 |
0.00 |
0.00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44.18 |
53.44 |
15.64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24.00 |
25.00 |
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20.18 |
28.44 |
15.64 |
|
3.公务接待费 |
6 |
9.30 |
9.30 |
2.47 |
|
(1)国内接待费 |
7 |
—— |
—— |
2.47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8 |
—— |
—— |
|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
—— |
|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 |
0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 |
0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 |
5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 |
44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6 |
—— |
——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7 |
—— |
—— |
220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8 |
—— |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9 |
—— |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0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全年预算数为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为当年实际支出数。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公开10表 |
|
部门: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单位:台、辆、套 |
|
项 目 |
栏次 |
决算数 |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5 |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 |
|
2.主要负责人用车 |
3 |
0 |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 |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 |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5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0 |
|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
8 |
0 |
|
8.其他用车 |
9 |
0 |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
10 |
0 |
|
注:1.本表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
|
|
|
|
|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901.1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0.28万元,比上年增加210.28万元,增长100.0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901.13万元,比上年增加7.24万元,增长0.80%,主要原因:县域中心工作等无市财政预算保障,需要其他收入资金弥补支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859.52万元,占95.38%;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1.62万元,占4.6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总计1111.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72.15万元,比上年减少21.74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开支;结余分配0.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年末结转和结余239.27万元,比上年增加239.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跨年度未完结需要结转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632.56万元,占72.53%;项目支出239.59万元,占27.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859.52万元,决算数85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749.96万元,决算数74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54.16万元,决算数5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1.04万元,决算数1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4.35万元,决算数4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13.80万元,比上年增加10.32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晋级晋档。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9万元,比上年增加25.29万元,增长32.89%,主要原因:因自聘人员经费年初非税资金尚未下达,用临聘人员经费垫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7万元,比上年增加10.85万元,增长189.69%,主要原因:每月退休人员补贴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无该项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62.73万元,决算数18.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8.89%;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41万元,下降42.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无该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2023-2024年皆无该项费用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因公出国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53.44万元,决算数15.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25.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主要原因:该年度未采购公车用车。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3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4年未采购公车用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28.44万元,决算数15.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4.99%,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和保障公务活动出行前提下尽量压减公车运行维护开支。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3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部分公车使用年限近十年,维修次数增加。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9.30万元,决算数2.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6.56%,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优先选取内部食堂接待,节约公务接待开支。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6万元,下降47.78%,主要原因:落实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精神。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4批,累计接待220人次,主要是:上级检察院和其他兄弟院来院业务指导和交流。
其中:外事接待费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2024年无外事接待活动。全年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2024年无外事接待活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3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07万元,下降15.70%,主要原因:落实上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9.5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6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两个项目评价得分皆为95.00分,评价为“优”;项目绩效指标均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看,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各指标均能达到既定目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部门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开展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石城县检察院对2024年6个市级预算专项项目认真开展自评。本次自评采用目标比较法,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格中的总体目标,综合对比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进行分析,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2.综合评价结论
经自评,2023年石城县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00分,评价结果为“优”;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00分,评价结果为“优”;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绩效自评得分95.00分,评价结果为“优”;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中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00分,评价结果为“优”;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省级)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00分,评价结果为“优”;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其他收入项目(2024)绩效自评得分90.00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总的来说,2024年石城县人民检察院专项项目自评结果全部为优,各专项项目基本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主要原因:部分相关绩效目标设置需要实时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本院工作重心挂钩,能够更加科学合理。
(2)改进措施:加强各部门沟通,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石城县检察院将按有关要求,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预算资金合理支出和有效使用,起到目标促进作用,并适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公开。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3年石城县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中央)”“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其他收入项目(2024)”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等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评价报告(一)
关于“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央和省里关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统一部署,现将给我院下达的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2023年该结转项目预算资金66.3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6.31万元,实际使用50.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5%。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一是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法治信息化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提高检察机关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赣州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三是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依法行使检察权,聚焦民心民生,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阶段性目标:一是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的新发展;二是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办案实效的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无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出现;三是通过实施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力争法律监督质效稳步提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在于充分、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院立即组织人员对照自评文件进行研究和布署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形成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3)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4)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5)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6)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涉及资金全年预算数66.31万元,执行数为50.11万元,预算执行率75.5%。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没有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的情况。本次通过自我评价,得出自评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指标清楚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75.5%,资金使用管理合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及成本均达到了预定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在生态效益上实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满意度指标达到了“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等预定指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我院严格界定了该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和使用标准,专款专用支出经费,按照实际资金使用需求,分计划实施项目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达到了预定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预算执行率75.5%,该项目预算金额未能全部执行到位。
(三)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划实施的公车购置未妥善安排执行到位。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评价报告(二)
关于“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项目
的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央和省里关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统一部署,现将给我院下达的2024年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2024年该项目预算资金6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5万元,实际使用40.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1.8%。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一是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法治信息化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提高检察机关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赣州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三是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依法行使检察权,聚焦民心民生,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阶段性目标:一是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的新发展;二是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办案实效的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无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出现;三是通过实施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力争法律监督质效稳步提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在于充分、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院立即组织人员对照自评文件进行研究和布署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形成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3)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4)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5)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6)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4年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涉及资金全年预算数65万元,执行数为40.22万元,预算执行率61.8%。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没有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的情况。本次通过自我评价,得出自评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五)项目决策情况
2024年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指标清楚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六)项目过程情况
2024年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61.8%,资金使用管理合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执行有效。
(七)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及成本均达到了预定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八)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项目在生态效益上实现了“助力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满意度指标达到了“群众满意度”等预定指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我院严格界定了该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和使用标准,专款专用支出经费,按照实际资金使用需求,分计划实施项目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达到了预定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预算执行率61.8%,该项目预算金额未能全部执行到位。
(三)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划实施的公车购置未妥善安排执行到位。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