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长虹贯玉京,苔痕风雨记承平。永宁不为沧桑改,人间又送夕阳行。”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者,亦是先人精神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守护文化瑰宝”,守住历史财富,让我们一同走进2025年公益诉讼江西行“守护文化瑰宝”专项行动保护对象之——上柏村永宁桥。
永宁桥坐落于石城县高田镇上柏村,该桥建筑风格独特,是一座楼阁式廊桥。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迄今已有二百三十余年历史,是第四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桥头刻有后人书写的对联“万世忠良耕读兴家立上柏 传楚逐荆仁德为民出江陵”。该桥为麻条石基单孔石拱桥,跨上柏溪,桥长34米,宽5.2米,跨拱10.6米,拱高4.4米。廊外用木板围护,以遮风挡雨,廊内设木凳靠栏,供人休息。桥中部亭阁为歇山顶,地面比两边桥廊高一尺左右,靠两边桥身处用卵石封砌。整座桥为榫卯结构,极为精巧,桥廊与桥身浑然一体。
2025年4月,石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活动中发现,永宁桥年久失修,桥梁主体产生肉眼可见倾斜,木橼因长期受风吹雨打已产生明显裂缝,屋顶瓦片多处漏雨,文物灭失风险高,开展整治修缮工作已刻不容缓。
二百余年中经历过风雨如磐、烈日当头,永宁桥的容颜早已苍老。为切实保护好文物古迹,让百年永宁桥再现昔日光彩,2025年5月,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文物主管部门及属地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行保护文物的法定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永宁桥开展修缮整治工程,消除文物灭失风险,切实维护好古桥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行而不辍,未来可期,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力度,为守护好石城人民的共同历史记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