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5年,本院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41件,其他干警填报35件。
下一步,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实抓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强化思想教育与政策引导,推动干警将“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升执行刚性。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以提升办案质效为抓手,坚持精细化办案、规范化监督,让公平正义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
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
来源:石城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