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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丨普法声音进乡村,良好生态共同守护
时间:2025-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4日,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以“巡回法庭”+“普法教育”的形式在石城县某乡镇农贸市场旁公开开庭审理。当地乡村干部、人民监督员及村民代表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经审查依法查明:2024年3月份,被告人邓某某为猎捕野生动物,在石城县某乡镇村小组两处荒田内架设电网猎捕野兔。同年10月份,被告人邓某某再次携带升压器、蓄电池等工具来至村小组架设电网,同村村民赖某某途经此处被架设于该处的电网电击导致左脚受伤。案发后,邓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庭审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邓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对自身犯罪行为的悔过。庭审后,法院决定该案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现场结合案件开展法庭教育,向群众讲解了本政区域内狩猎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了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以及社会危害性。告知群众私设电网非法狩猎不仅会对生态平衡造成严重损害,更是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警示大家以案为戒,切勿为满足口腹之欲、为一己之私铤而走险,因小失大、“人财”两失。

“没想到随意架设的电网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爱护身边的野生动物……”现场村民旁听庭审后,纷纷表示收获颇多,对非法狩猎犯罪行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明白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今后将以实际行动做到爱护野生动物。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此次巡回法庭庭审是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下一步,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以“检察蓝”守护“山水绿”,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石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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