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内容
1.对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情况。
2.对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
3.对开展学习教育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及如何使学习教育深度内化、取得实效方面的意见建议。
4.其他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方式
1.来信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662号石城县人民检察院315室,邮政编码:342700。
2.电话:0797-5792031。
3.电子邮箱:scxjcy5712534@163.com (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
4.意见箱:设在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值班室外墙上。
三、征求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
我们将严格保护反馈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县检察院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