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联络、计划财务装备、平安建设、机关后勤、机构节能等工作及院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赖美全
联系方式:0797-5792101
(二)政治部。
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含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舆论引导、精神文明、统战、政治督察、干部考核等工作;分管法治建设、“三联共治”、满意度、文明城市创建及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及院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钟雨燕
联系方式:0797-5792967
(三)第一检察部。
负责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补充侦查,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国家安全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温徐亮
联系方式:0797-5792095
(四)第二检察部。
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部门负责人:黄光发
联系方式:0797-5792032
(五)第三检察部(驻石城县看守所检察室、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负责案件管理、检察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研判、国家司法救助、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检察理论研究、检务督察、检委会日常工作,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管理、信访维稳、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非公企业联络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曾春华
联系方式:0797-57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