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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吸食毒品生幻觉 随意打砸担刑责
时间:2016-08-11  作者:  新闻来源:江西检察网  【字号: | |

  2015年12月,安福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彭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彭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9月,彭某在吸食毒品后,手持菜刀、铁棍等到邻居刘某某家多次砸门,随后将邻居李某某家里的不锈钢门、冰箱、电视机、空调、花瓶等物品砸坏。彭某回到家后,又纵火将自己家的厨房烧了起来,被消防人员及时扑灭。后民警趁彭某不备,将彭某制服。案发后,彭某自称是吸毒后产生了幻觉,才动手行凶的。经鉴定,彭某损坏的物品价值25000余元。

  检察官提醒,虽然彭某对当时状态下的行为失去了一定的控制能力, 但对于吸毒行为,彭某是有控制能力的,吸毒是人为的,是可以戒除的。彭某在吸毒状态下实施了犯罪行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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