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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8日在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振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职,规范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深化改革和发展升级

优化改革发展环境。县委“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三个着力点、抓实十项重点工作”的总要求,完善工作思路和服务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优化发展环境。重点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制假贩假等经济犯罪,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如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温某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523.9万元,造成37名受害人实际损失420.6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认真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向社会提供查询222次,有效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2015年6月开始,我院围绕城市规划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旅游发展环境等领域开展为期二年的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对12个行政执法机关近2年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审查,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实体公正等方面提出工作改进建议7条;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力量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特别是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犯罪。共监督立案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人,起诉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6件20人,查办涉林玩忽职守案1件1人。

聚焦精准扶贫工作。精心组织对挂点村的精准扶贫工作,从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确保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帮助解决饮水难题、道路硬化等实际问题,协调处理好群众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申请救助资金20万元,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二、依法忠实履职,积极推进平安法治石城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财产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8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2人,不起诉23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贯彻限捕慎诉原则,对无逮捕必要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依法相对不起诉1人。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定期排查涉检信访矛盾,依法妥善办结涉检信访案件51件。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件7人、渎职侵权犯罪1人,查处科级干部1人。我院将查办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吞扶贫移民资金、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加大查处力度,深挖窝案、串案,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参与全市侦查一体化格局,派员参与了查办原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斯鑫良受贿一案。在狠抓办案的同时,充分运用年度报告、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方式,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调查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开展警示教育4次。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强化对侦查活动、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刑事立案6件9人、监督刑事撤案4件7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3人,追诉漏罪2起;共对6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纠正脱管、漏管3人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开展“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如我院办理的温女士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促成了长期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主动回来将欠款归还温女士,温女士向我院赠送“为民解忧,监督有力”的锦旗,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强化自身监督,促进严格公正规范司法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案件评查等方式,查摆出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25条,逐一建立台账,整改落实到位。规范整治办案区、扣押物品保管室、律师接待室、信访接待室,为律师、代理人、诉讼参与人等提供便利条件,保障他们诉讼参与的合法权益。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全县10个乡镇144个村居社区开展全覆盖的“检察宣传进万家”活动,干警以分片包村、进村入户的形式将法制送到千家万户,走访9000余户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每季度举办一场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针对不同的受众,提供不同内容的法律讲解、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先后有乡镇干部、工商企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等300余名代表来院参观。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认真倾听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的建议。切实接受舆论监督,每季召开新闻通报会,主动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的最新进展,增加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完善“一网两微”建设,开通“石城检察”新浪官方微博,让群众在指尖上就能了解到检察机关的工作动态。

四、建设过硬队伍,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以上党课、专题研讨、思想汇报会等形式,紧盯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努力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争做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好干部”活动,举行宪法日宣誓活动,增强法治意识,筑牢职业良知。我院预防科科长温蕾同志荣获全市首届“检察之星”称号。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出庭公诉、控申接访、案件讯问、法警执勤等关键执法环节开展检务督察。一年来,开展检务督察15次,对上班迟到等问题点名道姓批评5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干警纪律作风进一步改观。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开展AB双岗锻炼、业务实训等活动,组织干警赴温州市检察院考察学习,加强信息宣传调研能力建设,一年来,共在市级以上发表各类文章309篇;举办五四青年节“我为检察事业添光彩”主题汇报会、迎元旦气排球比赛,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气排球比赛,我院荣获团体亚军,充分展现了我院干警职工团结合作、拼搏进取的精神面貌。

各位代表,2016年是换届之年,经过五年的努力,我院工作面貌全面改观,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解决了人才严重流失、结构严重失衡、人员严重老化、专业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新录用青年干警15人,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6岁下降至38岁,本科以上学历由原来的48.3%上升至71.8%,涌现了陈根深、温蕾等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人物;二是业务工作明显进步。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解决了过去门类不全、质量不高、规模较小的问题,年来共查办了27件36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全部案件移送法院审判;三是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解决了过去庭院荒乱、设施不足、装备落后的状况,建设了附属用房,美化了门厅院落,更新了办案设备,为检察事业提供坚强的保障。

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党的领导是前提。检察工作要发展,党和人民是靠山,我们始终紧扣县委制定的发展战略,紧跟县委的工作步伐,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重要工作经常报告。县委的坚强领导、关心爱护保障了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依法履职是根本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我们始终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破解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难题,探索法律监督新课题,在履职中有新作为,以新作为展现新面貌;队伍建设是基础。事业兴衰发展,人才是第一要素。我们始终牢牢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班子建设为龙头,青年干警培育为重点,思想上强引领、业务上勤练兵、文化上重渗透、生活上常关心,一支年轻、专业、有活力的检察队伍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各界支持是助推。检察事业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我们始终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无私帮助下开展工作,是你们在我们前进道路上给予了有力的助推,是你们的助推成就了我们的成长。在此,我代表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与党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检察工作还有差距:一是法律监督水平仍有差距,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仍需提升,特别是青年干警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监督保障条件仍需改善,特别是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6年,县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以法治为引领,以履职为担当,以队伍为根本,为全县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全面建设旅游强县、全面推动振兴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扣“八大工程建设,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加快制定检察机关服务全县“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突出监督重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行动,深化“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推动我县稳增长、促转型。

二是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整治,积极参与惩治网络犯罪的“清网行动”,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不良未成年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健全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机制,妥善办理导入检察环节的信访案件,进一步探索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

三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理的窝串案和系统性腐败案件,加强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工作,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氛围。

四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继续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要求,全面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深入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组织民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民事执行专题监督,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健康发展。

五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巩固年”活动,切实整治和纠正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巩固和拓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成效。认真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全面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健全“电子卷宗”阅卷机制,积极推进集控申接待、案件受理、信息查询、律师阅卷等功能于一体的阳光检务中心建设。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检察作风走转改活动,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能力,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加强与温州市检察院的人才交流,培养优秀人才。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赣江河水,奔流不息。新的一年,我们将主动汇入赣江潮,顺势扬起时代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各项要求,谋求新作为,展现新风采,为石城早日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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