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高质效办理好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院积极主动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紧扣“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主题,督促各行政机关完成抛荒复垦2421.55亩;脐橙地改种早稻292.5亩;鱼塘改种早稻57.5亩;苗木、草皮基地改种水稻31.2亩;废弃大棚改种早稻13亩;“旱改水”改种水稻27.95亩;新增耕地42.67亩。该案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助力耕地保护,护航粮食安全”典型案例。
我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专项行动,针对美容行业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部分美容会所销售过期化妆品、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问题。遂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检查50余家美容会所,向美容行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培训,营造风清气正的美容氛围。
我院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为契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经调查发现部分餐饮店仍然向顾客收取餐位费,或者在未告知顾客的情况下以餐具费、茶位费的名义向顾客收取不合理费用等问题,我院督促行政机关对案涉餐饮店作出行政处理,向各大餐饮店发放《提醒告诫书》780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1份,发放宣传手册2365份,集中培训宣传5次,切实保障我县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院关注到城区部分窨井盖存在沉陷、突起、破损等安全隐患,随即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深入城区主干道、人行道、小区道路实地调查窨井盖管理维护情况,督促各行政机关在检察建议书指出问题井盖的基础上,全面摸排各自权属井盖1089个,通过采取升高、更换井盖井圈等方式已将121个问题井盖整改到位。
我院针对调查发现的农用地膜、育秧盘随意弃置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通过公开听证和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和废弃农用地膜回收处置,全县共计清理废旧农用地膜21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