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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石城县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时间:2023-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助力耕地保护,护航粮食安全”典型案例8件。其中,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耕地撂荒和乱占耕地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石城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石城县院)在列席县人民代表大会过程中,将人大代表反映的某乡镇耕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问题,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办理。经调查发现,石城县共有183.48亩耕地存在撂荒或被非法占用问题。相关单位未及时履职尽责督促整治,导致被撂荒或被占用的耕地未能及时复垦,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023年3月,石城县院针对耕地撂荒问题,由检察长领办案件,组织对辖区11个乡镇进行全面摸排调查。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勘查、询问等方式查明,全县共有167.5亩耕地被撂荒,13.28亩耕地被栽种果树,0.7亩耕地被建造停车场,2亩耕地被用于存放养殖场污水,涉及11个乡镇共计23个村庄、41块耕地。

2023年4月18日,石城县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有关负责人参会,听取各方意见,消除认识分歧,推动形成整改合力。会后石城县院分别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磋商意见书,一是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各乡镇政府的业务指导,与各乡镇一同对案涉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及时整改,在季节适合耕种时进行复垦复耕;二是建议整改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其他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情况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三是建议积极向公众宣传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协作,一是针对案涉耕地撂荒等问题进行复垦复耕,及时栽种粮食作物;二是全面摸排整改辖区内其他耕地利用问题,就所发现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限期整治整改到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和粮食生产的优惠政策,讲解关于粮食生产的各类问题,充分调动农户们种植的积极性。截至6月底,全县各乡镇完成抛荒复垦2421.55亩;低质莲田改种早稻710亩;脐橙地改种早稻292.5亩;鱼塘改种早稻57.5亩;烟田改种早稻30亩;苗木、草皮基地改种水稻31.2亩;废弃大棚改种早稻13亩;“旱改水”改种水稻27.95亩;新增耕地42.67亩。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人大代表反映的耕地保护问题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并举一反三,组织对辖区耕地撂荒或被非法占用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调查,综合运用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邀请人大常委会参与整改效果“回头看”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形成共识、压实责任,形成耕地保护合力,助推耕地保护问题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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