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首 页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通知公告  公开听证  科技强检  联系我们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石城检察微信
石城检察微信
12309客户端
12309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检察文物有话说|四枚印章见证地方检察工作变迁
时间:2024-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枚印章见证地方检察工作变迁

(二级文物

收藏于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


(图片提供: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




这四枚印章分别是苏南人民检察署、苏北人民检察署、南京市人民检察署和江苏省人民检察署印章,均为方形圆柄,印面边长6厘米,为制作精良,用黄铜铸造,印文为阳文繁体老宋。




194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后,各省相继成立检察署。当时江苏的行政区划分为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和南京市人民行政公署三个区,统一由华东军政委员会管理。1950年初,这三个区的人民检察署同时成立,相应的三枚印章也正式启用。1953年,按照行政区划调整要求,苏南、苏北和南京市人民检察署合并为江苏省人民检察署,江苏省人民检察署印章至此启用。1955年初,江苏省各级人民检察署正式改名为人民检察院。从此,四枚印章圆满地完成了历史使命。


一方方盖着红章的文件,见证了那些筚路蓝缕的检察岁月,见证了法治建设的铿锵步伐,见证了检察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依法公正行使人民赋予权力的使命担当。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版权所有: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662号 邮编:342700 举报电话:0797-571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