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近日,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民事检察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让更多群众了解民事检察职能,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当天,检察干警在县城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设置摊位,向来往群众现场发放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案例分享、申请监督方式方法的宣传手册,深入浅出地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检察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民事检察宣传手册时,详细介绍了民事检察在监督审判、执行活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针对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检察干警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不仅提高了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也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为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起了解民事检察
一
什么是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是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和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
民事检察的职能有哪些?
1
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2
对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
3
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4
对虚假诉讼的监督;
5
支持起诉。
三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
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