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山绿水 共筑防火屏障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之一,扫墓祭祖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石城县检察院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文明祭扫、防火为先;清明追思,安全为要。
让清明更“清明”,请注意以下“五大忌”。
忌乱吸烟:上山祭扫时请勿吸烟,更不要随意乱扔烟头。祭扫时要注意看管好儿童,教育儿童不要在祭扫时随意玩火;教育儿童不要自行燃放烟花爆竹。
忌留火源:在扫墓祭拜结束后,仔细检查四周有无未熄灭的火源,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鞭炮、烟头和灰烬,并进行现场守护,要确认余火完全熄灭后才离开。
忌方寸乱:在祭扫时,如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在消防人员未赶到时请尽快远离火灾现场。有条件的尽可能移走易燃物品并向周围群众发出示警,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忌乱停车:自行驾车前往墓地扫墓时,莫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道上,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争取更多的救援时间。
忌涉地险:严禁在小区内的草坪上、高压线下、汽车旁及工地、工棚附近焚香烧纸。严禁在燃气管道旁进行明火祭祀活动,防止因沼气泄漏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
缅怀先人,贵在心意而非形式。为守护绿水青山和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传承传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