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群众放心可靠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在石城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石城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靠前、积极行动,联合全县其他单位、部门,在雍和文园广场开展面对面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我院干警通过沿街设置宣传摊位和横幅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讲解了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以及消费者应如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易发生侵权的餐饮、美容、商超、医疗等领域,采用案例式现场普法,向群众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切实达到法治宣传、增强消费者法治意识的根本目的。
活动结束后,我院干警邀请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县内多家药店,对药品销售领域常见违法问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察人员对被检查单位的药品贮存条件、经营范围、执业药师执业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全面掌握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超范围经营、贮存条件不合格等问题。同时向药店经营主体进行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主体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消费权益无小事,石城检察始终不忘检察初心,牢记为民职责使命,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后,石城检察将继续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为老百姓营造安全、放心、可靠的消费环境做好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