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我县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安排,石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养殖、销售环节的水产品开展抽样检测活动。
活动过程中,检察干警会同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第三方鉴定工作人员,分别对农贸市场、养殖基地的鱼类、贝类、冷冻类等12种常见水产品进行了取样和抽检,主要检验水产品在养殖和销售过程中是否非法添加氯霉素、恩诺沙星等违禁药物。
同时,检察干警询问了经营商家、查看了进货记录台账和供货商检测报告,并向经营商家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制度。
下一步,石城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对抽检结果持续跟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