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巡查组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董文浩对督察巡查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准确把握督察巡查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需要、是提升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水平的需要、是顺应人民群众对执法环境的迫切需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支持、参与和配合好这次督察巡查工作。
二要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全力提升督察巡查工作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聚焦检察职能把脉问诊、查找病灶、剖析病源、对症开方,通过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做一次“全面体检”,找到问题根源所在,为下一步整改、解决问题做到有的放矢。
三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推动督察巡查取得实效。对督察巡查组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把“改”、“带”、“评”贯穿始终,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领导带头剖析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销号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改评结合,让广大群众评价满意,促使检察工作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