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3年第二季度,本院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1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其他干警填报10件。
下一步,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强教育引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使“逢问必录”成为常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促进、监督“三个规定”落实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